| 发布日期: 2009-05-08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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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局)《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山东省实验动物学会于2009年4月23日—27日在山东省潍坊市组织召开了华东六省一市及其它省市实验动物管理及质量检测研讨交流会。国家科技部条财司吴学梯副巡视员、马晋并副调研员,山东省科技厅徐茂波副厅长,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秦川副理事长,英国BK公司G.C.Bantin董事长,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孙春玲副院长出席会议,华东六省一市、北京、广东、河南、天津、湖北、湖南、山西、云南、吉林、新疆、广西、河北、深圳、青岛等21个省市150余位从事实验动物管理、质量检测的领导、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山东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闵祥娟处长主持,国家科技部条财司吴学梯副巡视员作了重要讲话,徐茂波副厅长介绍了山东省开展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工作的情况,英国BK公司董事长G.C.Bantin、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副理事长秦川教授分别作了《转基因动物繁育》和《我国实验动物科学和质量检测体系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专题报告。 吴学梯副巡视员在讲话中指出,实验动物科学是生命科学、新药创制等领域科研与生产的基础和重要的支撑条件,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动物实验的结论是研究生命科学、检定药品、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实验动物质量如何,将直接关系到相关学科研究结论的科学基础,影响到众多领域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要切实加强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管理,维护生命科学的真实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有效促进生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支撑条件。他对今后的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积极推进包括《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办法》、《实验动物原种进口登记单位资质认定办法》、《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管理办法》等一批政策法规的修改完善、研究制定和发布工作,从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实验动物管理;二是要进一步发挥有关省市在实验动物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采取培训、会议研讨等方式,促进实验动物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进一步规范实验动物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三是重点支持实验动物科研原始创新,特别是我国特有动物资源的实验动物新资源的开发研究,稳步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物模型及其制备技术的研究和推广。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及成果共享机制和相关法规建设,为推动国内外合作交流提供法律保障。他还特别强调科技部近期准备在科技计划、成果管理活动中进一步加强有关实验动物质量和动物实验条件审核等工作的监督和审查力度。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研讨交流会上,安徽、北京、福建、广东、山东、上海等省市作了重点交流发言,就我国2002年实施实验动物许可证制度以来,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评审、验收、年检、程序、标准、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广泛交流,达成了6项共识: 1、应用实验动物的科研工作,在科研立项、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科技奖励中要与使用合格及合法使用实验动物挂钩,采取一票否决权。 同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研讨会上,还向科技部提出4条建议: 实验动物等级质量、环境设施检测研讨交流会上,安徽、广东、山东、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实验动物监督检测机构就实验动物质量和环境设施检测中的问题作了重点交流发言,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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