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2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浏览次数:842
各有关单位及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新、实干、奋斗的热情,团结引领广大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 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推荐工作。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将向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推荐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集体不超过3个、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1名,参加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后续差额评选。

      参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的个人和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见附件)中明确的评选条件。本年度主要  有以下三方面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奋进新征程。

2.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围绕“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基层一线敬业爱岗、创造新业绩,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推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走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前列;在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3.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基础研究、科技攻关、应用创新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 推荐。

       请有意申报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alas_ie@126.com,并与学会秘书处取得联系。学会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联系人:宋晶      
电话:18610589681
邮箱:calas_ie@126.com

附件:
1.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表彰管理办法
2.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