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浏览次数:913
各省市实验动物学会、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表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相关科技创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激发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国科协将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

       依照科协要求, 我学会拟推荐1-3名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及1个候选团队。

       评选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个人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二)团队奖: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三)候选人为中国实验动物学会会员(申请入会请联系学会秘处010-67776816)。

(四)不包含军队系统候选人。根据要求,军队系统候选人或团队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得由其他提名渠道进行提名。

推荐工作要求:
(一)欲报名者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中的一项。

(二)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三)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六)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七)如果候选人获奖,其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须积极参加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

      请各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根据条件要求推荐和申报,于2月5日前将推荐表原件1份(附件1)邮寄至学会秘书处,同时将推荐表word版、相关附件材料PDF版(清单见附件3)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学会将根据推荐情况酌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学会确定上报的人选须配合学会再次按中国科协要求完善上报材料。

联系人:宋晶        电  话:010-6778153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5号
邮  箱:calas_ie@126.com

附件:
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2、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团队推荐表
3、附件材料清单
4、本通知原文件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二◯二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