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实验动物 术语》等4项团体标准、 发布《实验动物换笼机》等13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3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浏览次数:9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会自2015年起开始团体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工作。

      根据《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验动物 术语》等4项团体标准经修改、完善后已作为国家标准发布,经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废止。

      《实验动物换笼机》等13项团体标准于2021年11月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批准立项,并组织制定、征求意见,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技术审查,最终经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发布。《实验动物换笼机》等13项标准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已转化为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本批次)
2、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团体标准清单(本批次)
3、本公告原文件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