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管理立法座谈会于2007年在四川召开
发布日期:2009-04-27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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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04-27
2007年4月22日,科技部条财司、政体司在四川成都共同组织召开了实验动物管理立法座谈会。科技部条财司吴波尔巡视员、政体司胡志坚副司长出席会议,来自北京、上海、湖北、广东、云南、四川等地科技厅(委)条财处、法规处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金武卫处长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认为,实验动物是医学、生命科学研究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条件。我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相继颁布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实验动物原种进口登记单位资质认证、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出口实验动物审批等也作为行政许可项目予以保留,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实验动物事业的发展。
与会代表在发言中指出,我国已经进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历史时期。新形势下,有必要适时修订《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的法制化管理,为我国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更为坚实的支撑和保障。大家还结合各地开展实验动物管理和立法方面的实践经验,从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重点内容以及管理体制、政策措施等方面建言献策,并进行了热烈讨论。